成帝河平元年(1),长安男子石良、刘音相与同居。有如人状在其室中,击之,为狗,走出。去后,有数人披甲持弓弩至良家。良等格击(2),或死或伤,皆狗也。自二月至六月乃止。其于《洪范》(3),皆犬祸,言不从之咎也。
(1)成帝河平元年:前28年。河平,汉成帝刘骜的第二个年号。汉成帝共使用七个年号,分别是建始(前32—前29)、河平(前28—前25)、阳朔(前24—前21)、鸿嘉(前20—前17)、永始(前16—前13)、元延(前12—前9)、绥和(前8—前7)。
(2)格击:格斗。
(3)《洪范》:指《洪范五行传》,以阴阳五行的变化及其占应来附会人事,说解吉凶。
汉成帝河平元年,长安男子石良和刘音住在一起。有一个长得像人的东西出现在他们的屋子里,打它,变成狗,跑了出去。狗出去以后,有好几个人披着铠甲,拿着弓箭到石良家,石良等人和他们搏斗,有的死了,有的受伤,都是狗。从二月到六月,才停止下来。这在《洪范》一书中,说都是狗作孽生祸,说的是不听从意见的灾难。
鸟焚巢
成帝河平元年二月庚子(1),泰山山桑谷有焚其巢(2)。男子孙通等闻山中群鸟鹊声,往视之,见巢燃,尽堕池中,有三烧死(3)。树大四围,巢去地五丈五尺。《易》曰:“鸟焚其巢,旅人先笑后号咷(4)。”后卒成易世之祸云。
(1)河平元年:前28年。(yuān):多写作“鸢”。俗称鹞鹰、老鹰。
(2)山桑谷:泰山中的山谷名。